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规,我校拟对下列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 成果类型 | 名称 | 发明人 | 受让人 | 定价(元) | 转化方式 |
1 | 发明专利转让 | 古建筑测绘用辅助工具 | 付青 |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000 | 转让 |
2 |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 | 一种视觉图像处理装置 | 付青 |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000 | 转让 |
公示期: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5日。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书面反映,并附上证明材料。
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