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征集吉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的工作,请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公开征集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实务类、专业技术类及财务管理类专家。
二、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按照吉安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为吉安市知识产权政策制定、项目评审结题、案件处理、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等提供专业服务。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 公道正派, 无违法犯罪记录, 无不良信用记录;
2.熟悉专业 (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 并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有关工作(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 ;
4.具有大学本科 (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详见《吉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其中, 原规定的 “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参评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 (含副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年以上”修改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参评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上”。
四、申请入库程序
1.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经中心审查后向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2.市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择优拟定知识产权专家库名单,并将拟定名单在市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若无异议,另行公布吉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名单。
五、申请材料
1.吉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与申请相关的主要成果(论文/课题研究/案例/授课/ 著作/获奖等) 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六、申请方式及征集时间
申请人请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准备相应材料,并于2022年12月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13907966624
电子信邮:10837461@qq.com
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